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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野生的文艺復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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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中午的太阳把城中村烤成了个大蒸笼。

  吃了午饭,梨梨在屋里转悠了八十多圈。她左手抓著那个粉红色小哑铃,一边有节奏地上下甩动,一边用余光去瞟正靠在床头看书的林陌。

  “叔。”她终於停下来,“在家里好无聊啊,要不要咱们出去玩?”

  林陌头都没抬,翻了一页《时间简史》:“不去。外面三十五度,出去就是烤五花肉。”

  “可是我都长蘑菇了。”梨梨走过去,把那本厚厚的书硬生生抽走,“咱们去大洲村玩吧!我听小雨和小美姐姐说,她们以前就是在那里学画画的,那里有好多河,还有好多长头髮的艺术家。我也想去看看。”

  林陌捏了捏眉心。大洲村,一个充满了野生文艺復兴气息的城乡结合部。那里盛產三样东西:发绿的河涌水、落魄的画师、以及隨时隨地都在拍照的打卡大军。

  “行。换鞋,拿遮阳伞。”林陌认命地站起身。比起在家被这丫头用言语继续摧残精神,出去接受紫外线的物理摧残似乎显得更容易接受一些。

  大半小时后,两人踩在了大洲村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上。

  这里的环境確实有些別致。古老的祠堂旁边开著前卫的咖啡馆,河涌边上支满了密密麻麻的画板。

  写生的学生们戴著草帽,手里拿著调色盘,把本就不宽的路堵得水泄不通。空气中混杂著丙烯顏料的味道和不远处大排档的葱油饼香。

  梨梨兴奋得像脱韁的野狗。她今天穿著那件標誌性的米灰色斗篷毛衣——虽然热,但为了好看她寧愿捂出痱子——下面配著短裤和小皮鞋,在石板路上蹦蹦跳跳。林陌心想著又得买好看点的换季衣服了给丫头了。

  “叔!快来!我要在这座桥上拍照!打卡!”梨梨跑到一座长满青苔的石桥上,冲林陌疯狂招手。

  林陌嘆著气走过去,掏出手机。中年直男的拍照技术,主打一个真实与残忍。咔嚓几张下去,硬是把一米五不到的梨梨拍成了一米二的霍比特人,背景里还有一个正抠鼻屎的大爷。

  “好丑哦。”梨梨看著照片,小嘴瘪了下去,“腿这么短,像个土豆。”

  “我这大几千的手机摄像头还能骗你不成?”林陌大言不惭地狡辩,“你要学会跟自己和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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