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四章 别哭,我最爱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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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王铮打了个饱含二氧化碳的嗝。
  他的悔恨还在于,当初告白的时候,王筝说他特爷们,让她特别有安全感,但在她最需要安全的时候,他却吓傻了,这让王铮一直耿耿于怀,觉得自己是个骗子。
  他从小到大,一直在努力扮酷,当一个爷们。
  但内心其实特别懦弱。
  他记忆中第一次有意识的去装,是他的兔子死了。
  他哭着去学校,他爸说男子汉哭什么哭,跟个娘们一样。到学校以后,不少同学也嘲笑他为这个哭,然后他回到家的时候,哭着把兔子肉吃了,还告诉了同学很香。
  他觉得这能证明他特爷们了。
  从那以后,他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故作坚强,努力的维持一个硬汉老爷们的形象。
  直到王筝就死在他面前,戳破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。
  王铮说到这儿摸了摸胸口,出乎他预料,这次想起来竟然没那么胃疼。
  俩人在小区里走着,吸引了许多人目光,有些女人双眼还冒光。真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,江阳让王铮离他远一点,“咱俩间隔一步远,你别沾我光,看我的人还是多一点的。”
  王铮瞥他一眼,“呵,毛头小子一个,还没长开呢,也就大魔王看得上你,剩下的谁多看你一眼啊,男人越老越有味道!”
  江阳:“都老腊肉了,当然有味道。”
  王铮:“小鲜肉容易变质,经得过岁月的熏染才行。”
  “我结婚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