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3章 森林王的祭司
新的故事已经开始。
  “你竟然会想得如此深刻?”
  【因为这个姑且是我的专业范畴——你可能想不到神谕所平日里主要的营收是从哪来:因为离婚和遗产继承导致的财产分割案。】
  “哈?为什么?”
  【因为原则上,古希腊哲学普遍认为遗产的继承并非完全合理。因为一个人的德行虽然可以帮助他获得财产,但就和德行本身不能继承一样,财产是否可以继承是值得商榷的。柏拉图在《理想国》里就明确提到,城邦的统治阶层要放弃自己的遗产,进而放弃大部分私有财产,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。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,罗马帝国会征收巨额遗产税。任何形式的财产赠予、分割,也都要缴纳巨额税收。】
  “所以他们来神谕所打官司?”
  【是。而且理论上,下达最终裁定的就应该是神明,法庭只是代替神明进行决断而已——这个理论在大多时候都只是理论,毕竟有法院这么个专业的机构在,轮不到神谕所来审案。但如果涉及到巨额财产的分割,大多数人都会倾向于通过非正式途径来解决。神谕所,主要就是在这里进行调节。这种事情实际上在罗马多如牛毛,因为罗马人还有一笔身后保险的费用,死后还要续费维持身体的保存以备将来重生。杂七杂八地混在一起,神谕所的生意其实还挺不错的。】
  “那卡琳这种事.”
  【卡琳这种事确实很棘手。这种情况,我可以举个例子——也是我经常看到的案子。我们假设公司a的所有者知道自己快死了,但罗马遗产税适用累进税原则,数额越高税率越大。巨额财产的税率,可能高达85%,乃至90%以上,而且上不封顶。】
  “竟然是这么算的?”
  【是。所以,很多人就不倾向于让自己的儿女继承实际的遗产,而是继承关系——比如在生前就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拆分,把利润好的部分分拆到自己儿子的独立公司去,而把业务上没有进展的部分留存在本公司来维持一个架子。经过一系列的操作,在死前把整个公司搬空都是可以的。
  【毕竟很多时候,公司本身只是一团收入和支出的混沌组合体,其本身的有形资产并不那么重要,最重要的资产实际上是关系。把这层关系拿掉,整个公司就会变成一个只会慢性死亡的空壳。
  【而实际上,就算真的什么都不继承,但靠着‘某人之子’的身份,就足以在他过去的商业伙伴面前寻求到一份机会了。毕竟,资本厌恶风险,而亲子之间的传承则是稳定的。】
  “所以.不管有没有实际接手遗产,实际上子女都必然无法摆脱父母的影响?”
  【卡琳的情况,就是这么复杂。我们实际上无法在卡琳与伊罗黛亚莎之间划定一条明确的界限。】
  “嗯。”商洛点了点头,“在这点上,我想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一致——我认为整件事的是非对错,不应当由我们这些外人来考虑。我负责审判伊罗黛亚莎,但两个卡琳之间如何相处,这完全取决于她们自己的意愿。她们现在的关系很好,我支持她们。将来如果她们之间产生了裂痕——虽然我不希望这样,但我也不会强行拉着他们搞什么大团圆结局。一切,都取决于他们自己。所以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