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8章 第一次交锋
新的故事已经开始。
  梁东鸣“约法三章”,表面上是协调县委县政府的关係,其实是揽权。
  但他的手伸得太长了,有的要求甚至没有政策依据。
  吴志远不紧不慢地说:“梁书记,我来谈几点个人想法。
  第一,『三重一大』事项集体研究决定,这是原则。
  但是,上面並没有强制规定,任何『三重一大』事项,都必须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。
  就我县情况看,目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的『三重一大』事项主要有十一大类,包括向市人民政府呈报的重要事项,涉及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產產权对外转让事项;县属国有企业设立;年度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等。
  有的『三重一大』事项是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研究的,比如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、中长期规划,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、中长期规划,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等。
  其他『三重一大』事项,县政府就可以集体研究决定。
  第二,关於重点单位每周报送工作檯帐、重点项目每日报送进展。
  这个要求,从县委掌握全局工作的角度,是有必要的。
  但我有一个顾虑,发改、財政、住建、招商这几个部门,本身就有大量的业务工作要处理。
  如果每天花大量时间填表报材料,可能会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。
  我的建议是,能不能这样?日常进展,按政府系统原有的调度机制运行,关键节点、重大突破,隨时向您专报。
  这样既保证了您对重点工作的知情权,又不给部门增加不必要的负担。
  当然,具体怎么操作,我听梁书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