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六章 不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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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写一份悔过书。要手写的,不能列印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“然后等通知。”
  沈牧之站起来,伸出手。王建国握了握。沈牧之的手是凉的,王建国的手也是凉的。两个人都是凉的。他走出检察院,站在台阶上,点了一根烟。阳光很刺眼,他把手搭在额头上,眯著眼睛看了看远处。天很蓝,云很白,没有人注意到他。
  他拿出手机,拨了李强母亲的號码。电话响了一声就接了,好像她就等著这一声。
  “沈律师?”
  “检察院说可以考虑不起诉。李强需要写一份悔过书。”
  “不起诉是什么意思?他不用坐牢了?”
  “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,他就不用坐牢。也没有案底。”
  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。然后传来一个声音,不是哭,是那种把所有的气都从肺里挤出来才发出的声响。沈牧之没有掛电话,等著。过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久,那个声音终於变成了一句话。“谢谢您。谢谢您。等著,我让他写,今天写,写完就送过去。”
  沈牧之掛了电话,把烟抽完,按灭,扔进垃圾桶。他上了车,没有回事务所,没有去法学院。他去了李强所在的看守所。再次会见。
  李强比他第一次见的时候更瘦了。號服空荡荡地掛在身上,像借来的。他的眼睛还是很暗,但看到沈牧之的时候,亮了一下。不是因为沈牧之带来了好消息,是因为有人来看他了。
  “沈律师。”
  “坐。”
  沈牧之坐下来,把笔记本打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