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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4章 一根绳上的蚂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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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玩意儿可比钱和金条烫手。冯成民捡起一支,翻来覆去地看,用指甲刮了刮枪身上的一个地方,骂了一句:“妈的,枪号都给搓了,这帮孙子是老手。”

搓掉枪号,意味着这枪就成了黑枪,根本没法拿出去卖。自己用,倒是没问题。

可四个人,六条枪,怎么分?

“我那杆老枪,早就该到寿了,一直没舍得换。”冯成民拍了拍手里的枪,眼神里透着喜欢,“这帮王八犊子,这枪看着都没打过几发子弹,新得很。”

李默扫了一眼地上的枪,他自己手里已经有四支了,再多拿也没地方放。

温雨明和李利看出他的心思,连忙说:“姐夫,你和姑父分了吧,我们有枪用就行。”

“对,哥,我们不贪。”

李默笑了笑。

他看着冯成民,忽然有了个主意:“姑父,咱做笔买卖咋样?”

“买卖?”冯成民一挑眉。

“你不是刚分了六根金条吗?”李默指了指地上的枪,“一根金条,换一条枪。你要几条?”

冯成民的眼睛瞬间就亮了。

他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。金条这玩意儿是硬通货,可现在这年头,你拿着它不能吃不能喝,也不敢拿出去换钱,容易惹麻烦。说白了,就是一坨压箱底的死疙瘩。

但这枪不一样。

对于他们这种常年混迹山林的人来说,枪就是第二条命!

一根金条大概二两重,按黑市价,差不多能换一千块上下。供销社一把旧的五六半,还要九百五呢。这种没枪号的,价钱更活泛。

用一坨暂时没啥用的死疙瘩,换一把能保命的家伙事儿,这买卖,划算!太他娘的划算了!

“哈哈哈!”冯成民一拍大腿,放声大笑,“你小子可以啊,这大脑瓜子还真没白长!”

他一点不含糊,直接从怀里掏出两根金条递给李默。

“两根,换三条!”他狮子大开口,还想占点便宜。

李默接过金条,看都没看,随手就扔给温雨明和李利一人一根。然后,他指着地上的枪,对冯成民说:“你随便挑三条。”

多送一条,他眼睛都没眨一下。

这份大气,让冯成民心里舒坦极了。他也不客气,弯腰就挑了三支成色最新、枪机最顺滑的,扛在肩上,嘴都快咧到耳根子了。

剩下的三条枪,李默、温雨明、李利一人一条,正好分完。

最大的战利品处理完毕,剩下的就是善后了。

“赶山人就这点好,眼里始终有活。”李默扛着枪站起来,目光扫过那六具已经开始僵硬的尸体,“扒衣服,有用的东西都别浪费。”

说完,他带头走向一具尸体。

温雨明和李利相互看了一眼,也立刻跟了上去。三人动作麻利,解扣子、抽皮带,三下五除二就把尸体扒得只剩下一条裤衩。那些棉袄、皮靴,虽然沾了血,但在雪里搓一搓,回家洗洗还能穿。

冯成民没去凑那个热闹,他扛着三条新枪,转身走向那几匹马。

两匹还在地上抽搐,另一匹已经死透了。

他从腰间抽出一把剥皮刀,手法娴熟地给那匹死马放血,然后开始利落地分割马肉。马皮、马骨、马肉,这都是好东西。至于那两匹还活着的,他也干脆利落地一人一刀,给了个痛快。

雪还在下。

四个人,在这片被鲜血染红的雪地里,沉默地忙碌着。

一个杀人,两个扒衣,一个卸马。

整个过程,没有一点多余的交流,却透着一股子诡异的默契和高效。

冯成民一边割着马肉,一边用余光瞥着那边的三个小子,看着他们把尸体上的衣服一件件扒下来,整齐地叠好,心里不由得点了点头。

这手法……

还行,正经挺好。

这三个小子,是真能成事儿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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