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6章 杀鹿取血
新的故事已经开始。
李默手里把玩着那个刚做好的树皮漏斗,这玩意儿看着是精巧,可要是真拿来接这一百多斤大牲口的血,那纯属是拿茶盅舀海——不对路。
“这玩意儿太秀气,接个三两还行,真要敞开了放,咱俩得把手接断了。”李默随手把那漏斗往雪地上一插,目光再次投向那棵老椴树,“既然要干,就整大的。咱直接做几个树皮箱子,当盆使。”
此时的林子里静得出奇,偶尔几声鸟叫更显得空旷。
温雨明一听还要做更大的,二话没说,屁颠屁颠地跟在李默身后。
对于赶山人来说,椴树那就是老天爷赏饭吃的百宝箱。但这剥皮也有讲究,不能把树给整死了。李默手里的侵刀像是长了眼睛,只划破表皮和韧皮部,绝不伤及里面的木质部和那一层薄薄的形成层。只要留住这一口气,这树过个两三年,又能长出一层新皮来。
要是那种只顾眼前不顾以后的绝户头做法,把树一圈皮扒个精光连根都铲断,那是会被老辈人戳脊梁骨骂的。
两人手脚麻利,不到一刻钟,六大张带着清香的椴树皮就被完整地剥离下来。
李默把树皮两头往起一折,用削尖的细木楔子像纳鞋底一样穿插固定,再用树皮纤维搓成的细绳一勒。原本平整的树皮瞬间变成了六个长方形的大饭盒,每个怎么也能装个二三斤的量。
看着这六个整齐排列在雪地上的树皮槽子,温雨明竖起了大拇指:“姐夫,就你这手艺,我看以后就算不打猎,去城里摆摊卖筐也能发财。”
“少贫嘴。”李默笑着踹了他一脚,“把那头母鹿拖过来,趁热乎劲儿赶紧弄,不然一会儿利子把爬犁赶回来,这血都在肚子里凝成块了。”
那头断了脖子的母鹿被两人合力拖到了下风口,离活鹿群稍微远了点,免得血腥味惊了那帮还在瑟瑟发抖的财神爷。
准备动刀的时候,温雨明忽然叹了口气,眼神里透着一股子复杂的情绪。
“咋了?舍不得?”李默瞥了他一眼,调整着母鹿的姿势。
“也不是舍不得。”温雨明蹲下身,摸了摸鹿皮,“就是想起我爹了。刚才看你剥树皮那两下子,跟我爹年轻时候一模一样。”
李默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。在他印象里,老丈人温华一直是个病秧子,走路都带喘,常年离不开药罐子。
“别看我爹现在这样,那是当年遭了罪。”温雨明像是打开了话匣子,语气里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,“早些年,为了家里能吃口鱼,大冬天的去凿冰窟窿,结果冰层塌了,人掉进去差点没上来。也就是那次落下的病根,把身子骨彻底搞坏了。”
说到这,温雨明把袖子挽了起来,露出结实的小臂,一边比划一边说:“我听我爷说过,我爹年轻那会儿,那可是咱们那一带出了名的文武双全。识文断字不说,还练过把式。就苏家屯那老苏家哥仨,你知道不?那时候仗着人多欺负人,让我爹三拳两脚,就在供销社门口,全给撂倒了,半天没爬起来。”
李默听得也是一愣,这事儿他还真不知道。看来这老实巴交的老丈人,骨子里也是个狠角色。
“行了,好汉不提当年勇,咱爹那身子骨,只要好好养着,再喝点这鹿血酒,不出两年就能养回来。”李默拍了拍温雨明的肩膀,“到时候让爹再给你耍一套拳。”
“那必须的!”温雨明嘿嘿一笑,眼里的光更亮了。
闲话少叙,干正事要紧。
李默直接跨坐在母鹿身上,双手死死抓住鹿角,将那颗沉重的脑袋向后掰,露出修长紧绷的脖颈。
“动手!”
随着李默一声低喝,温雨明手里的尖刀瞬间变得沉稳无比。他左手拇指在鹿脖子上按了按,精准地避开了气管,找到了那一跳一跳的颈动脉。
这也是手艺活。要是新瓜蛋子,这一刀下去往往连气管一块割断。那样一来,鹿呛了血,瞬间就得死,血根本放不干净。
“噗嗤!”
刀尖入肉,温雨明手腕微微一转,随后猛地拔出。
那一瞬间,滚烫的鲜血如同高压水枪一般,滋滋地喷涌而出,热气在冰冷的空气中瞬间腾起一团白雾。
温雨明眼疾手快,抓起一个树皮槽子就接了上去。
“哗啦啦……”
那声音,比暴雨天屋檐流水的动静还大,甚至比人撒尿都要急促。暗红色的血液撞击在树皮底上,激起一圈圈红色的涟漪。
血腥味瞬间弥漫开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