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2章 周云:我被网暴玉玉了
新的故事已经开始。
  “但是口说无凭啊,这种事不管怎么解释都不行,鄙人也不擅辩论,所以只能是想办法,把人送进去,然后我就能好好解释了。”
  思路没什么问题啊,网上是没办法辩论的,而且周云一个小律师不擅长辩论,那怎么办,只能是把人解决了。
  你看,对方现在虽然没被判实刑,但肯定不可能再跳出来和自己辩论了。
  再辩论那就是什么性质,那叫没有认罪悔罪倾向!
  你都认罪了你为什么还要和我辩论,现在辩论那就是说明你没有认罪,来吧,进去好好反省吧!
  逻辑上没问题,之所以送人进去,那都是被对方逼的没办法了。
  把这个解释的问题说了说,周云才是讲案子:“这个案子是一起强姦案,案情是这样的……”
  毕竟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哪怕现在无罪了,对於涉及到双方隱私的细节,周云自然是不能隨便透露的。
  但是,强姦案不能透露,诬告陷害案却是可以透露的!
  而两个案子本就属於强关联的状態,诬告陷害案里面包含著大量的强姦案细节,这就可以直接卡bug了。
  “我之前为什么要谈,因为我要试探对方,我要看看对方究竟准备怎么提这个赔偿,结果和我想的一样,对方的目的就是我当事人父母手里的那笔钱,很明確!”
  “於是我直接和检方说了,我要做无罪辩护,但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性,无罪辩护很难做,所以我用到了周氏法则第三条……”
  “如果能证明对方在诬告陷害,那是不是就可以证明,我的当事人是无罪啊,於是我就顺著这个路线开始了调查……”
  “当然,其实最开始我真的没打算把她送进去的,结果后面她在那里带节奏,我那段时间被网暴的多惨大家可都知道,没办法,要想解释清楚我只能这么做……”
  大概介绍了一下调查方法,周云直接说了结果:“现在,结果就是,之前在网上自称是我粉丝的那位,已经因为诬告陷害被判了三年缓刑四年。”